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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巴菲特

http://www.sanmin.com.tw/page-product.asp?pf_id=000515209

P.49

不管從事買賣業、製造業、金融業、服務業....各行各業,我們所能賺取的就是:

投入該事業後,在該經營期間所能產生的淨現金總和,白話文就是"做生意利潤",

也就是巴菲特口中:經營者盈餘

(owner earning:帳列盈餘+折舊攤銷-為了維持公司長期競爭力的平均資本支出。)

巴菲特對企業價值的定義是:企業生命週期內所產生的自由現金流量的折現值的總和。

"Intrinsic value can be defined simply: It is the discounted value
of the cash that can be taken out of a business during its remaining life."

葛拉漢教導巴菲特:"把股票投資當作生意來看是最有智慧的投資!"

這句話讓巴菲特看待股市的角度不同於一般股市參與者...也因此讓他知道:

在股市唯一能賺取的獲利就是企業經營者盈餘分紅!除此之外什麼都是假的。

P.60

*你進入股市的唯一理由:就是看看有沒有什麼人做了什麼傻事,

讓你有機會以非常便宜的價錢,買到"各種企業,經營者盈餘分享權"而已!

*忘掉買股票賺價差;謹記,買股票是賺經營者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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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一段寫的真是太好了,姑且不論巴菲特是否完全同意(我想應該是!),

但是,跟我目前的心得想法是完全相同,彷彿看到知音一般。

也建議諸位投資同好,用這個角度來看投資,會有另一種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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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