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這篇文章簡單介紹了中國股市股息分配的歷史及近況。
文中不斷強調的穩定配息正符合巴菲特的選股最基本原則,長期穩定的產出現金,並穩定配發現金股息的公司,才是好的公司。
這篇文章看了兩次才略有心得,值得多看幾次,更值得收藏。
透過這篇文章了解到中國公司近年的配息狀況,中國政府透過法令有點半強迫讓上市公司配息,我有點難以理解這種情況,我覺得這是家務事,不是公家該管的。
不過這是好事,不僅可以過濾出表現好的公司,也加速爛公司的下市速度。
整體來說,算是加快汰弱留強的速度。
 
分紅”政策漸變
2008-09-05 12:21:16  本報記者 劉宏剛
 
  本傑明‧格雷厄姆的價值精神被他的衣缽傳人沃倫‧巴菲特所繼承,盡管巴菲特旗下的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從不分紅,但他的目光瞄准的從來都是現金分紅豐厚的企業,從其一直鐘愛的保險公司Geico到貢獻35億美元收入的中國石油無不如此。
 
  鐘愛分紅,自己卻不分紅,巴菲特對其導師的學習可謂“領會精神”。然而,在號稱擁有大量巴菲特擁躉的中國資本市場上,上市公司對巴菲特的“學習”卻只剩下了“形式”:分紅少成為常態,至于對股東負責的精神,還沒有進入投資者的心里。
 
  積弊需要制度化的破解方案。証監會《關于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幹規定的決定》,將分紅這一市場基礎的制度性問題再次提上台面。
 
  分紅積弊
  精確評價股息率大小歷來困難,考察中國單個上市公司的股息情況當然也會遭遇同樣的難題,但對于中國股市整體分紅數據仍難掩投資者回報畸低的尷尬。
  統計數據顯示,中國股市發展的前13年,上市公司分紅累計只有2167億元,其中流通股股東只得到678億元。而其間,A股投資者共向上市公司支付了近1.4萬億元。
  而美國過去50年中上市公司收益大約有50%作為股利發放給股東。即使低利率的環境下,美國上市公司的現金分紅股息率仍然比貨幣市場基金利率高出0.5至1個百分點。
  中國上市公司的分紅水平低,已經是不爭事實。
  民生証券分析師路陽說,上市公司很少的現金分紅,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A股投資者對市場的長期預期,特別是機構投資者長期持有股票的信心。
  A股如今的暴跌,更暴露出A股市場短線炒作,缺乏長期投資機制,良性分紅機制缺失則是原因之一。
  即使對于有分紅意願的公司,其股息政策也往往值得商榷。
 
  國元証券宏觀策略小組分析師鄭旻表示,中國上市公司往往是周期高點業績好的時候隱藏利潤,不肯分紅;一旦周期趨降,業績不佳,為了維持股價,卻送得反而多了。不過大部分公司最後前幾年積累的利潤,最後都不知何蹤。
 
  在中國股市建立後的很長時間里,“淨利潤”在上市公司主要參考目標,而分紅指標卻鮮有提及。質疑者稱,這種導向促使上市公司誤入報表粉飾業績作假迷途,而如果能真金白銀進行現金分紅,粉飾現象將會難得多。
 
  多年來,即便在面臨強烈分紅呼聲,上市公司掏出真金白銀依然遲疑。相反,更樂意的方式是通過股票紅利 “回報”投資者。
 
  統計顯示,在國內A股市場送股的分紅方式占的比重比較大,在2007年905家分紅的上市公司中,只現金分紅的有504家,占比55.69%,只送股的有108家,占比11.9%,現金分紅與送股同時進行的有293家,占比32.37%。
 
  股票股利方式使持有股票的中小股東繼續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拿國內上市公司和美國上市公司進行比較稍顯遙遠,那麼與香港的H股或紅籌公司分紅數額,同樣呈現出巨大落差。
 
        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四家公司當初境外上市融資不過百億美元,但是隨後四年海外分紅就超過千億美元,投資回報十倍于當初。而在A股市場上,這樣的分紅回報絕無僅有。
  
       略感安慰的是,情況正在悄然發生變化。2005年至2007年,現金分紅的上市公司分別達621家、698家、779家,占所有上市公司總數的比例分別為45%、48%、50%。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總金額逐年創新高,自2005年和2006年分別為729億、1163億,至2007年更是達到創紀錄的2757億,占全年淨利潤9483億元的29%,而這一數字在英國、日本和中國香港的上市公司為40-50%。
 
  聯合証券分析師楊偉聰在研究報告中指出,經過股權分置改革和大型公司IPO後,社會優質資產陸續向上市公司匯集,隨著營業規模的提升,上市公司分紅派現能力也相應提高。
  這既可以用來解釋中國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方面發生的可喜變化,也預示著政府引導或者強制分紅的時機已經不可避免地來臨了。
  制度漸變
  政府規範和引導早已有之,上市公司分紅狀況的變化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監管層的引導和強制性規定。
  監管層歷次出台的有關規定,正體現了“分紅制度缺陷下的漸進變革”。
 
  2001年3月28日,証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規定上市公司申請再融資時,若最近3年未有分紅派息,董事會需合理解釋,主承銷商應在盡職調查報告中予以說明。
 
  2004年初,引發股市轉折的“國九條”明確提出,要採取切實措施改變部分上市公司重上市、重籌資、輕回報的狀況,為投資者提供分享經濟增長成果、增加財富的機會。
 
  其後,再融資條件開始趨于嚴格,三年不分配利潤不再只是“解釋”和“說明”。在當年12月7日發布的《關于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幹規定》中,証監會要求“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進行現金利潤分配的,不得向社會公眾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或向原有股東配售股份”。規定中還同時列示了促使上市公司應實施積極的利潤分配辦法的其他規定。
 
  而在2006年發布的《上市公司証券發行管理辦法》中規定,上市公司發行新股須符合“最近三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20%”,至此,擬再融資上市公司的分紅比例開始有了限制性的規定。
 
  與2004年發布的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規定相呼應,在証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年報准則中也明確要求,上市公司應對報告期內盈利但未提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司,詳細說明理由,同時說明公司未分配利潤的用途和使用計劃。
 
  2008年8月分紅新政中,管理層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申請再融資時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標准,在原有規定的基礎上,要求《上市公司証券發行管理辦法》中確定的再融資公司最近三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
 
  作為輔助措施,分紅新政允許上市公司實施半年度現金分紅,為降低分紅成本,允許上市公司中期進行現金分紅的,其財務會計報告可以不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新政要求上市公司應在年度報告中詳細披露公司的現金分紅政策以提高公司現金分紅政策的透明度。但民生証券分析師路陽表示,僅以再融資作為促使上市公司分紅的條件並不會有明顯的約束力。更盼望國資委能夠頒布國家控股的上市公司每年都按照一定利潤比例進行現金分紅的強制性規定,以央企分紅來帶動民營企業分紅,在A股市場形成穩定分紅的氛圍和習慣。
 
  影響力量
 
  上市公司分紅多少影響市場的收益模式,而機構投資者自出生之日起就被定位為價值投資的“定海神針”。
  本世紀70年代以來,西方各國証券市場出現了証券投資機構化的趨勢。統計數據表明,機構投資者市場份額70年代為30%,90年代初已發展到70%。
 
  為改變這種投資者結構失衡的狀況,証監會逐步培育和規範發展機構投資者。封閉式基金創立,三類企業資金和保險公司資金入市,以及之後的開放式基金成立,機構投資者開始影響市場。
 
  機構投資者進入預期會熨平和減緩市場波動,然而現實距離期望卻有些遙遠。通過事後對操盤數據的研判揭示了中國的基金等機構們快進快出的短炒風格, 而今年以來的股市暴跌,基金和保險資金更是被認為是砸盤的元凶之一。
 
  分紅是影響基金行為的關鍵因素之一。由于上市公司分紅少,收益的變現只能通過賣出股票實現,基金就難以維持長期持股。一位接受採訪的基金經理表示,誇張地說,分紅制度不革新,就是在“逼良為娼”。
 
  不但如此,對養老基金這類追求該安全性和穩定現金流的機構來說,如果通過資本市場獲得穩定、持續的收益,顯然要依賴于上市公司持續而穩定的分紅。而資本市場低分紅的現狀,對于培育此類長期持股機構投資者顯然不利。
 
  但機構投資者並非完全被動,推動市場和政策轉變正是証監會著力推動機構投資者壯大內因之一。
  2005年6月,國內首只紅利基金的華夏紅利基金成立,首發規模為7.69億,主要投資于滬深兩市在過去3年中進行過2次或2次以上分紅的個股。之後,中海分紅增利基金、國聯分紅增利基金、中信紅利精選基金等相繼成立,赫然已經形成了一個“紅利型”基金的板塊。
 
  2007年1月,由友邦華泰基金的首只紅利指數基金──上証紅利ETF上市交易。上証紅利指數以“現金股息率”這一價值指標作為選擇成分股的首要標准,囊括了上証所現金分紅最多、股息率最高的50只股票。
 
  顯然,機構投資者尤其是紅利型基金的壯大,將有利于A股市場形成鼓勵分紅,及時回報投資者的良好氛圍。
  民生証券路陽指出,美國的上市公司樂于用分紅來吸引投資者,連續保持較為穩定的紅利支付率,投資者就可能對公司未來的盈利能力與現金流量抱有較為樂觀的預期,願意更多地投資于高紅利的公司。
 
  崇尚大比例分紅的背後呈現的是對股東負責的精神,雖然不(少)分紅的公司不一定是壞公司,但是,不對股東負責的公司顯然一定不是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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